长沙一级建造师
课程班型小班
上课时间任意时段,全日制
课时数量18
课程简介
一、申报对象
国有企业、私营企业、中外合资、独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它组织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施工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
1、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后,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个考试年度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必须一次通过应试科目。
5、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为单独列项考试,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报考人员需提供资格证书以供审查,各地必须严格审查报考条件。
三、考试科目
一级建造师考试科目包括:《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经济》、《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建筑工程、矿业工程[冶炼(土木部分内容)]、机电工程[冶炼(机电部分内容)]、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等10个专业类别。考生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类别。
[注]免试条件及*考科目:符合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两个科目。
(一)受聘担任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管理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已取得某一专业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四、培训、材料与考试科目
教材采用建设部制定的统编修订合并新教材。培训聘请省内外多年从事建造师执业资格考前培训的知名专家教授讲课。
五、考试时间及证书
报名时间:7月15-7月24日
考试时间:9月14-9月15日
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组织考试制度。考试合格者,颁发人事部、建设部统一印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六、申报材料
身份证、学历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照5张。
- 课程亮点
- 24小时可回放
免费领取试听名额
名额有限 领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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