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要么放弃,要么调整:致三年不过的考生
(一)特点
这些考生的外在特点是:
1. 在某一领域(是指某些知识点)有较深的研究,能够滔滔不绝地分析问题,辅导别人。
2. 对考试内容如数家珍,对某些条文倒背如流。
3. 模拟考试中*不错。
4. 考试分数离过关似乎不远。但再考一次,分数的提高与努力不相应,甚至退回几分。
5. 这些考生一般大专、本科是学法律的。其中一些办了不少案子,讲案子的时候,当事人是很佩服的。同事也都夸赞。
6. 通不过时,总有理由。
有的国家,连续考三次不过,第四次要暂时中止。这表面上是限制考生,实际上是从考生的角度考虑的。因为,如果思路、心理不调整,路径依赖,第四次成功的机会基本没有。
(二)原因
原因各种各样,须针对个人具体分析。但大体上考察,主要有以下几点:
1. 起步基础不正。不像某些非法本生那样一张白纸,一开始就接受最纯正的教育(一般是名师教育,但只是授课还不够),一次就可通过。就目前(04年以前)的考试难度,一个非法本生经过一年纯正教育,可以通过。已经学过法律的,纠正起来倒有一些难度。
2. 阅读过杂,择书不当。阅读过杂,知识肯定丰富,但这里边有不少是拉分的,不是加分的。很多考生被“专家”引到“茄子棵”里。“茄子棵”是暗无天日的地方。这种情况甚至延续到终生。
3. 基本原理不通,某些地方又研究过深。
4. 不正确的经验总是在起指导作用。
5. 学习方法有问题。如不会归纳整理。
6. 陷入重点法条和题目的漩涡里,不能自拔。考试通
(三)要么调整,要么放弃
如果不在思路、心理和学习方法上作重大调整,不如暂时停考一年或者干脆放弃。
我虽然观察到一些现象,但也没有治疗百病的具体药方。现提出几点宏观上的建议,供参考:
1. 从基础做起,把自己当非法本生从头开始、从零开始。
2. 注意务虚,掌握原理。考试角度千变万化,惟有用原理指导,才能左右逢源。对重点法条要有适度的价值分析和立法理由的适度理解。这里的“适度”很重要。
3. 接受明师的教学指导。一般而言,有十年以上大学教龄的人才能充当司法考试的指导老师。一位名师,可能在具体观点上会有所争议,但其知识体系,是比较完美的。
4. 选择体系化、能够指导、训练思维且文字明快、简洁的书。
5. 对已经掌握的知识进行归纳整理,纲举目张。
6. 清理思维死界,把表面上懂了,实际上没有懂的东西摘出来。
7. 经常想想知识的整体框架。
8. 程序法以满分为努力目标。
9. 要抛弃一些“知识”,要纠正一些“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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