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容提要
1、掌握与投资建设项目相关的税费
二、重点、难点
与投资建设项目相关的税费
三、内容讲解
《大纲要求》:
(一)、掌握与投资建设项目相关的税费
3.2.3(掌握)与投资建设项目相关的税费
一、资源税
1、定义:资源税以各种自然资源的开采者为课税对象,是为了调节资源级差收入并体现国有资源有偿使用而征收的一种税。
2、征税依据:是1993年12月25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1993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并于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3、特点:一是只对特定资源征税;二是具有收益税性质;三是具有级差收入税的特点;四是实行从量定额征收。
4、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采资源税暂行条例规定的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
5、征收范围:共有七类:原油、天然气、煤炭、黑色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其他非金属矿原矿和盐。
6、税收减免:属于下列情况的资源税可以减免:
1)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
2)纳税人在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酌情决定减税或者免税。
3)规定的其他减税、免税项目。
二、土地税
土地税是政府凭借政治权力,以土地为征税对象无偿征收货币,以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工具。它包括了几个具体的税种,主要是:
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土地)等。
(一)耕地占用税
1、定义:是指国家对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依其占用耕地的面积征收的一种税。
2、征税依据:1987年4月1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并从发布之日起施行。
3、特点:一是具有行为税的特点;二是具有税收用途补偿性的特点;三是实行一次性征收;四是耕地占用税以县为单位,以人均耕地面积为标准,分别规定单位税额;五是耕地占用税征收标准的确定具有较大的灵活性。
4、纳税义务人: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义务人。
5、征收范围: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计税,按照规定税额一次性征收,包括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耕地。
6、税收减免:属于下列情况的可以减免耕地占用税:军事设施用地;铁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和停机坪用地;炸药库用地;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医院用地。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
1、定义:是以征收范围内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2、征税依据:在1988年9月27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并于当年11月1日起实施。
3、特点:一是对占用或使用土地的行为征税;二是征税对象为国有土地;三是征收范围比较广;四是实行差别幅度税额。
4、纳税义务人: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
5、征收范围: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
6、税收优惠: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由政府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10年;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三)土地增值税
1、定义:是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取得增值性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2、征税依据:于1993年12月13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自1994年1月1日起在全国开征土地增值税,财政部于1995年1月27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特点:一是以转让房地产取得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二是征税面比较广;三是采用扣除法和评估法计算增值额;四是实行超率累进税率;五是实行按次征收。
4、纳税义务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
5、属于以下情况可以享受土地增值税的免税优惠: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
6、补充:土地增值税的课税对象是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所取得的增值额。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房地产评估价格计算征收土地增值税:隐瞒、虚报房地产成交价格的;提供扣除项目金额不实的;转让房地产的成交价格低于房地产评估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
(四) 契税
1、定义: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2、征税依据:现行契税是按1997年7月7日重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于1997年10月1日起实施。
3、特点:一是契税属于财产转移税;二是契税由财产承受人缴纳。
4、纳税义务人:在我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
5、征收范围: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房屋买卖,房屋赠与和房屋交换。
6、国家规定下列情况可以减免契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准予减征或者免征;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减征、免征契税的项目。
例题1:资源税的特点是()
A.对所有资源征税;
B.具有收益税性质;
C.具有级差收入税的特点;
D.实行从价定额征收
答案:B、C
例题2:以下属于免征土地使用税的是()
A.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B.由政府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C.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D.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E.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
答案:A.B.C.D
例题3:土地增值税的特点是()
A.以转让房地产的价值为征税对象;
B.征税面比较广;
C.仅采用评估法计算增值额;
D.实行超率累进税率;
E.实行按次征收。
答案:B、D、E
三、增值税
1、定义: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
2、征税依据:1993年12月13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同年12月25日,财政部下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于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3、优点:第*,有利于贯彻公平税负原则;第二,有利于生产经营结构的合理化;第三,有利于扩大国际贸易往来;第四,有利于国家普遍、及时、稳定地取得财政收入。
4、纳税人: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
5、征收范围:包括货物、应税劳务和进口货物。
6、优惠政策: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初级农业产品;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设备;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所需进口的设备;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不含游艇、摩托车和汽车)。
四、营业税
1、定义:营业税是对我国境内的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取得的收入征收的一种税。它是地方税中的主体税种。
2、征税依据:1993年12月13日,令第136号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3、纳税人:是在我国境内有偿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包括所有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个体经营者。
4、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包括:
1)交通运输业:航空运输、水路运输、铁路运输、公路运输、管道运输、索道运输、缆车运输、装卸搬运等。
2)建筑业: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其他工程作业。
3)金融保险业:贷款、融资租赁、金融商品转让、金融经纪业、其他金融业、保险业。
4)邮电通信业:邮政、电信。
5)文化体育业:文化业、体育业、培训业务、游览场所门票。
6)娱乐业:歌舞厅、音乐茶座(包括酒吧)、台球、保龄球、高尔夫球、游艺场所等。
7)服务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租赁业、广告业、仓储业、代理业、其他服务业。
8)转让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商标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誉、著作权。
9)销售不动产:建筑物、构筑物、土地附着物。
5、补充:营业税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在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取得的营业额。包括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包括向对方收取的手续费、基金、集资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价外费用。此外,计税依据还有特殊规定:如对从事建筑、修缮、装饰和其他工程作业的,纳税人无论与对方如何结算,其营业税计税依据均应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从事安装工程作业,凡所安装的设备价值作为安装工程产值的,其营业税计税依据应包括设备的价款在内等。
五、消费税
1、定义:消费税是对某些特定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的一种税。
2、征税依据:于1993年12月13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财政部1993年12月25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并于1994年1月1日开征消费税。
3、特点:一是征收范围具有选择性;二是征税环节具有单一性;三是征收方法具有选择性;四是税率、税额具有差别性;五是税负具有转嫁性。
4、纳税人: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国家规定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金银首饰消费税的纳税人是在我国境内从事商业零售金银首饰的单位和个人;委托加工、委托代销金银首饰的,委托方也是纳税人。
5、范围包括:烟、酒及酒精、化妆品、护肤护发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汽油、柴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等11种商品。
6、减免:现行规定对纳税人出口应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另有规定的除外。出口应税消费品的免税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
例题4、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包括()
A.货物
B. 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C.进口货物
D.出口货物
答案:A、B、C
例题5、营业税的实施时间是()
A.1993年12月13日
B.1994年12月13日
C. 1994年1月1日
D. 1994年7月1日
E. 1993年7月1日
答案:C
例题6、以下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有()
A.烟B.酒及酒精
C.护肤护发品
D.鞭炮焰火
E.汽车轮胎
F.农用车
答案:A、B、C、D、E
六、企业所得税
1、定义:是指对我国境内的一切企业(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就其来源于我国境内外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而征收的一种税。
2、现行企业所得税法主要是1993年12月23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和1994年2月4日财政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特点:一是征税对象是所得额;二是应税所得额的计算比较复杂;三是征税以量能负担为原则;四是实行按年计征、分期预缴的征税办法。
4、纳税人:是指对我国境内的一切企业(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
企业所得税以纳税人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为征税对象。
5、优惠政策:
1)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两年。
2)为了支持和鼓励发展第三产业企业(包括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举办的第三产业企业),可按产业政策在一定期限内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
3)企业利用废水、废气、废渣等废弃物为主要原料进行生产的,可在五年内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
4)国家确定的"老、少、边、穷"地区新办的企业,可在三年内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
5)企事业单位进行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的所得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收所得税。
6)企业遇有风、火、水、地震等严重自然灾害,可在一定期限内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
7)新办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当年安置城镇待业人员达到规定比例的,可在三年内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
8)高等学校和中小学办工厂,可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
9)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生产企业可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
10)乡镇企业可按应缴税款减征lO%,用于补助社会性开支的费用。
6、补充: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就其所得额征收的一种税。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第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1991年6月30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并于1991年7月1日起实施。
七、城市维护建设税
1、定义:是对从事工商经营,缴纳产品税或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2、依据:1985年2月8日正式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并于1985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施行。
3、特点:一是税款专款专用;二是属于一种附加税;三是根据城镇规模设计税率;四是征收范围较广。
4、纳税义务人:凡缴纳产品税或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义务人。
5、征收范围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应根据行政区划作为划分标准。
6、特殊规定:
1)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增值税、消费税的,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2)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3)对金融业调增3 %征收的营业税,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4)对于因减免税而需要进行"三税"退库的,可同时退库城市维护建设税;
5)对于铁道部集中缴纳的营业税税额,统一规定按5%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八、教育费附加
1、定义:教育费附加是为发展教育事业而征收的一种专项资金。教育费附加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其收入纳人财政预算管理,作为教育专项资金,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用于改善中小学教学设施和办学条件。
2、征税依据:1986年4月28日发布《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7月1日起施行。1990年进行了修改,并于当年8月1日按新的修改规定施行。
有关文件规定,凡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应按规定缴纳教育费附加。外国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暂不缴纳教育费附加。
例题7、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是()
A.我国境内的一切企业
B.外商投资企业
C.外国企业
D.内资企业
答案:D
例题8、教育费附加的征税范围包括()
A.缴纳增值税的单位和个人
B.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
C.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
D.外国企业E.外商投资企业
答案:A、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