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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扩建电厂设计规程(十四)

372人阅读 时间:2020-02-08

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技术
B.0.1 当油、气燃料落实,经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可采用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
B.0.2 燃气轮机选择应遵守下列规定:
1 单机容量较小、年利用小时低的燃气轮机,可以采用单循环,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是否预留加装余热锅炉和汽轮机场地。
2 当采用联合循环机组,且燃机与蒸汽轮机同期建设时,宜优先采用同轴布置方式,具体工程可结合工程建设特点确定采用同轴或多轴布置。
3 当燃用重油、低热值煤气和轻油双燃料、原油与柴油混合油或年利用小时较高时,应选用重型燃气轮机。
B.0.3 余热锅炉选择应遵守下列规定:
1 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宜采用一台燃气轮机配一台余热锅炉,不设备用。
2 余热锅炉应根据蒸汽循环的要求和烟气特性进行设计,应能适应燃气轮机快速启动的特点。
3 余热锅炉炉型采用强制循环或自然循环,应根据工程情况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4 烟囱的设置应根据机组循环方式、余热锅炉型式及布置方式等因素确定,烟囱的高度应满足环保要求。
单循环机组宜每机设置一座钢制烟囱;联合循环机组,当燃气轮机与蒸汽轮机不同轴布置时,宜设置旁通烟囱和余热锅炉烟囱。
当采用立式余热锅炉时,宜采用钢制烟囱,并直接设置在锅炉顶部。
当采用卧式余热锅炉时,应视机组布置情况,可以每炉设置一座烟囱,也可多台炉合设一座烟囱。
B.0.4 蒸汽轮机选择应遵守下列规定:
1 联合循环机组每个单元应只设置一台蒸汽轮机,即由一台或多台燃气轮机与一台蒸汽轮机组成一个单元。
2 蒸汽轮机的进汽量宜与相应的余热锅炉最大蒸发量之和相匹配;蒸汽循环采用单压、双压或三压,无再热或有再热应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蒸汽轮机与余热锅炉之间的参数匹配,原则上可执行第8章的有关规定。
3 对多台燃气轮机与一台蒸汽轮机组成一个单元的联合循环机组,其每个单元主蒸汽系统应采用母管制;对单轴布置的联合循环机组主蒸汽系统应采用单元制。
4 联合循环机组热力系统中,可只设除氧器。
B.0.5 主厂房布置应遵守下列规定:
1 燃气轮机宜采用露天布置,并应有防噪声和防振动措施,能符合现行标准、规范的要求;必要时也可采用室内布置。
2 余热锅炉宜采用露天布置,必要时也可采用室内布置。
3 当蒸汽轮机为轴向排气时,应低位布置,不设运转层;当蒸汽轮机为向下排气时,应设运转层。
4 联合循环电厂宜设集中控制室;单循环电厂控制室可就地布置,也可以多台燃机的控制室集中布置。
B.0.6 燃料系统选择应遵守下列规定:
1 根据工程情况、设备条件和技术经济比较,燃气轮机可燃用天然气、液化气、轻油、原油或重油,当燃用原油或重油时,燃机起停阶段宜用轻油。
2 原油及重油主贮油罐容量,包括净化油罐容量,其总贮油量不应小于全厂15d耗油量。轻油罐不应少于2个,原油及重油罐不应少于3个。净化油罐宜设置3个,每个净油罐的容量应能满足按规划容量使用24h的总耗油量。
3 经处理后的燃料,其质量标准应满足燃机运行要求;油处理设备不应少于2列,当处理容量最大的一列停用时,其余各列的处理容量不应小于全厂燃机的总耗油量。
4 输油泵型式应根据油质决定,并根据燃机运行要求按机分组或设母管。每组或全厂油泵宜设2~3台,其中1台备用。
5 卸油泵型式应根据油质、卸油方式等因素确定,其台数不少于两台,当其中一台停用时,其余各泵的容量应满足在规定的卸油时间内卸完来油的要求。当水运来油时,应按商定的油船吨位与卸船时间确定;当铁路来油时,应按卸油站台可一次容纳12节~24节油槽车卸车时间为6h~12h确定。
6 天然气管道设计压力和工艺设计要求,应根据气源条件、燃机要求、环境因素等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7 天然气系统和调压站的布置,应符合工艺流程和工艺设计要求;调压站宜露天布置或半露天布置,在严寒及风沙地区,也可采用室内布置。
B.0.7 联合循环电厂采用分散控制系统实现对主要工艺系统的监视和控制,其他辅助系统可设置独立的监控装置,但应留有与DCS的必要接口。
B.0.8 供水系统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当采用地表水作水源,即从天然河道、受水库调节的河道和水库取水时,设计枯水流量的保证率按蒸汽轮机的容量选取,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对于50MW以下的蒸汽轮机:P=90%;
对于50MW及以上的蒸汽轮机:联合循环机组带调峰负荷,P=95%;
联合循环机组带基本负荷,P=97%。
2 当采用地下水作水源时,取用水量不应超过按枯水年或连续枯水年经水量平衡计算后确定的允许开采量。
B.0.9 水处理系统选择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补给水除盐处理系统(包括预脱盐系统)应根据原水水质、燃机用水及余热锅炉的水质标准、药品的供应条件和环保要求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对于单循环机组,燃机用水可直接外购,不设补给水除盐处理系统。
2 补给水处理设备的全部出力,应根据燃机联合循环电厂全部正常汽水损失量(包括燃机用水),并根据机组启动或事故而增加的水处理设备出力和机组日运行小时数,经计算后确定。
3 除盐水箱的总有效容积应能配合水处理设备出力,满足最大一台余热锅炉酸洗或机组启动、燃机用水需要。离子交换器不设再生备用时,还应计入再生停运期间所需的备用水量。
B.0.10 土建结构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1 燃气轮机发电机组或单轴布置的燃气—蒸汽轮机发电机组,其基础宜采用大块式钢筋混凝土基础。
2 多轴布置的联合循环机组,汽轮发电机组基础宜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或大块式钢筋混凝土基础。
3 燃气轮机发电机基础或燃气—蒸汽轮机发电机组基础,均应与周围基础分开或采取必要的隔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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