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杰诺职业培训学校-课程详情

导航

宁波人力资源,劳动关系协调员

请询价

课程班型小班/1对1

上课时间任意时段

课时数量请咨询

加微信咨询

杰诺张老师 @宁波市杰诺职业培训学校

微信号:189******27

职业培训考证、学历提升教育专家

课程简介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指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从事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劳动关系管理、人力资源法务等工作的管理人员。

劳动关系协调员指从事宣传和监督劳动保障法律实施、管理劳动合同、参与集体协商、促进劳资沟通、预防与处理劳动争议等协调劳动关系的专业工作人员;

报考条件

人力相关专业:(工商企业管理、行政管理、管理科学、劳动与社会保障、劳动经济、劳动关系等)

劳协相关专业:(劳动与社会保障,劳动经济学、人力资源管理。工商企业管理,法学,社会学等)

1.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年满16周岁,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年满16周岁,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3.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4)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专业技术人才申报】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3)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2年。 

(4)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满2年的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学生。 

5【专业技术人才申报】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5.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3)【专业技术人才申报】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使用人群
想考人力资源管理师的人、初级
课程内容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师
课程亮点
专业指导

免费领取试听名额

名额有限 领完为止

  • 133****6611 已成功领取
  • 181****7300 已成功领取
  • 167****7468 已成功领取
  • 163****5916 已成功领取
  • 163****5309 已成功领取
  • 138****4698 已成功领取
  • 138****3859 已成功领取
  • 157****8464 已成功领取
  • 183****3925 已成功领取
  • 155****3121 已成功领取

评价

更多

上课校区

更多
  • 鄞州校区

    钟公庙路180弄51号钟盈大厦

    导航

相关推荐

首页 宁波培训 杰诺教育 课程详情

通知:本页信息由注册会员(机构)自行发布或提供,所有内容仅供参考,最终以机构的官方信息为准,任何关于对机构的推荐都不能替代您的考察核实,本站不承担相关内容和推荐所引起的法律责任。如果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被侵犯,请立即向我们发出"权利通知书",我们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处理,切实维护您的合法权利。联系我们:1861522631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