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培训
课程班型小班
上课时间白天班
课时数量请咨询
课程简介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国家职业标准》已经由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正式颁布施行。该标准全面、系统规定了助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和高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应该掌握和具备的知识和技能,并对四个级别的培训鉴定方法做了明确规定。该标准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的职业培训及资格认证有了统一规范和科学依据,并已正式纳入国家考试制度这一法制轨道。依照该标准,经过正规培训并且鉴定考试合格者,可获得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简称为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证书颁发:鉴定合格者可获得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培训对象:企业人力资源总监(或分管人事工作的副总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或人事部主任、劳人处处长)以及其他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劳动人事管理)工作的高级职员。
申报条件: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免费领取试听名额
名额有限 领完为止
相关推荐
通知:本页信息由注册会员(机构)自行发布或提供,所有内容仅供参考,最终以机构的官方信息为准,任何关于对机构的推荐都不能替代您的考察核实,本站不承担相关内容和推荐所引起的法律责任。如果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被侵犯,请立即向我们发出"权利通知书",我们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处理,切实维护您的合法权利。联系我们:1861522631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