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吾华教育-课程详情

导航

天津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管理

请询价

课程班型小班

上课时间白天班,周六周日

课时数量请咨询

课程简介

 住建部加强规范“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管理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类人员”未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将被撤销。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印发实施意见,贯彻落实《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的管理。
该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范围、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分类,并对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申请安全生产考核应具备的条件、安全生产考核的内容和方式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延续、换发、跨省变更等作出详细规定。同时明确,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不得收取费用,考核工作所需相关费用,由省级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商同级财政部门予以保障。
根据该实施意见,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考核机关应当暂扣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6个月以上一年以下。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未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考核机关应当撤销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免费领取试听名额

名额有限 领完为止

  • 162****9759 已成功领取
  • 153****1729 已成功领取
  • 182****9148 已成功领取
  • 188****8421 已成功领取
  • 165****3254 已成功领取
  • 130****4402 已成功领取
  • 160****1684 已成功领取
  • 130****6260 已成功领取
  • 163****5947 已成功领取
  • 162****9772 已成功领取

上课校区

更多
  • 八经路校区

    八经路23号方达大厦

    导航

相关推荐

首页 天津培训 吾华教育 课程详情

通知:本页信息由注册会员(机构)自行发布或提供,所有内容仅供参考,最终以机构的官方信息为准,任何关于对机构的推荐都不能替代您的考察核实,本站不承担相关内容和推荐所引起的法律责任。如果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被侵犯,请立即向我们发出"权利通知书",我们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处理,切实维护您的合法权利。联系我们:18615226315@163.com